2025年9月15日,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起草了《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《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《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,拟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施准入许可与全程联单管理,严防运输污染风险,目前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将于近日出台。具体情况如下:《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:拟对食用植物油及其原油、调味品、酒类、食糖、淀粉糖五类液态食品中的重点品种实施准运许可管理。具体包括食用植物油及其原油(毛油),调味品中的食醋、液体调味料,酒类中的白酒及其原酒(基酒)、葡萄酒、果酒及其原酒(基酒)、食用酒精,食糖中的蔗糖水溶液、甜菜糖浆,以及淀粉糖中的果葡糖浆、玉米糖浆、大米糖浆、葡萄糖浆、麦芽糖浆。《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:拟对重点液态食品散装道路运输实施准运许可管理,督促发货方、承运方、收货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加强全过程管理。该办法将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全链条责任加以明确,构建承运方许可准入,发货方和收货方强化查验,三方各负其责、相互监督的责任体系,还规定使用不同的运输容器应当分别取得准运证,防范混装混运风险,并将出库交付、卸载入库等关键环节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,形成闭环管理。《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:要求发货方、承运方、收货方填写统一制式的《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》,记录食品品种、数量、准运信息、铅封状态及查验结果等关键信息,加强全过程记录管理。此外,市场监管总局(国家标准委)批准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4917-2024《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》已于2025年2月1日正式实施。该标准界定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术语,规定了散装运输容器基本要求、清洁、维护和管理,运输作业,记录等卫生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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