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9月30日,财政部、商务部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将支持50个左右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开展“新”消费试点工作,政策实施期为两年。这一举措是落实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的重要实践,旨在通过供给侧创新激活消费潜力,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。 试点工作核心内容试点城市遴选标准:申报范围涵盖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省会城市及地级市等,重点向人口基数大、消费带动作用强、发展潜力突出的超大特大城市倾斜,以确保试点效果的辐射力和示范效应。三大重点试点方向: 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建设:支持打造首发中心、集聚区及新品发布平台,鼓励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首店、旗舰店,举办首发首秀活动,提升城市消费潮流引领力。 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创新:推动商旅文体健等业态跨界融合,建设服务消费集聚区、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及外贸优品展销中心,丰富消费场景的体验感和综合性。 优质消费资源跨界融合:支持IP与消费资源联名开发周边产品,打造沉浸式主题消费空间;助力老字号焕新与新消费品牌成长,培育行业龙头企业。资金与政策支持: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补助,具体金额将结合城市试点方案的创新性、可行性及预期成效综合确定,重点用于场景建设、品牌引进、IP开发等核心环节。 试点工作的背景与意义政策背景: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,被列为2025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。当前我国消费基础条件持续完善,但优质供给不足、传统业态同质化等问题仍存在,试点工作正是针对这些痛点,通过创新破解消费增长瓶颈。预期成效: 满足品质消费需求:新增个性化、沉浸式消费供给,覆盖零售、文旅、体育等多领域,适配居民差异化消费偏好。 激发行业创新活力: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,形成可复制的创新经验,带动全国消费领域升级。 带动就业扩容:试点涉及的生活服务业将因业态升级创造更多岗位,进一步发挥服务业就业“吸纳器”作用。 与过往消费试点的差异此次试点与2020-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等三部门开展的文旅消费试点不同。过往试点聚焦文旅消费单一领域,而本次试点覆盖全消费场景,更强调业态跨界融合与IP创新,且资金支持力度更大、城市遴选更侧重人口与经济承载力,体现了从“局部激活”到“系统创新”的消费提振思路转变。目前,两部门尚未公布具体试点城市名单,后续将通过地方申报、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最终入选城市。试点期间,财政部、商务部将建立动态评估机制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,推动“新”消费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。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