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安徽黄山的一起商业贿赂案中,行贿人马某以一箱水蜜桃为开端,逐步实施行贿行为,最终演变成涉案金额达3250万元的大案。具体过程如下:小礼试探,锁定行贿目标:马某在联系上目标企业的采购人员或负责采购业务的人后,会向对方邮寄一箱无锡产的水蜜桃。若对方接受了水蜜桃,马某便认为其有接受贿赂的可能。金钱腐蚀,确定行贿意向:在对方接受水蜜桃后,每逢过年过节,马某会以过节费的名义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对方转账,金额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。若对方收下这些钱,马某就基本认定对方能够接受贿赂,进而确定了行贿目标。线下见面,敲定行贿方式:通过前期的试探,马某会前往受贿人所在地,与对方线下见面,商定具体的行贿细节,确定根据采购量来计算行贿数额的比例,通常在15%-20%左右。此后,马某便会按照约定,根据每一次采购合同的金额,定期向受贿人转账支付回扣。精密伪装,扩大贿赂网络:为了隐藏行贿行为,马某用妻子、亲戚账户收款,甚至让行贿人办卡转交。同时,他将贿赂对象从采购人员扩展到企业内多个相关人员,单家企业最高6人同时受贿,形成腐败链条。随着时间推移,马某的商业贿赂网络不断扩大,涉及全国11个省份的34家企业,受贿人多达58人,最终演变成了涉案金额高达3250万元的商业贿赂大案。
|
|